见证取样制度范本5篇

见证取样制度见证取样制度 一:
见证取样制度:要求及程序
一、要求
1.见证人员务必取得《见证员证书》且透过建设单位授权并授权后只能承担所授权工程的见证工作 。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建筑材料务必按规范要求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试验试验报告纳入质保资料 。
2.见证取样涉及三方行为:施工方见证方试验方 。
3.计量认证分为两级实施一级为国家级一级为省级实施的效力均完全一致 。[由www.smesun.com整理]
4.试验室的资质资格管理:①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检测机构 有CMA章即计量认证1年审查一次 。②建筑企业试验室应逐步转为企业内控机构4年审查1次 。
第三方试验室检查:①计量认证书CMA章 。②查附件备案证书 。
二、程序
1.授权
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工程检测单位递交“见证单位和见证人员授权书” 。授权书应写明本工程见证人单位及见证人姓名、证号见证人不得少于2人 。
2.取样
施工单位取样人员在现场抽取和制作试样时见证人务必在旁见证且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委托送检的送检人员一齐取有效的封样措施或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
3.送检
检测单位在理解委托检验任务时须有送检单位填写委托单见证人应出示《见证人员证书》并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检测单位均须实施密码管理制度 。
4.试验报告
检测单位应在检验报告上加盖有“见证取样送检”印章 。发生试样不合格状况应在24小时内上报质监站并建立不合格项目台账 。
应注意的是对检验报告有五点要求:①试验报告应电脑打印;②试验报告采用统一用表;③试验报告签名必须要手签;④试验报告应有“见证检验专用章”统一格式;⑤注明见证人的姓名 。
见证取样制度 二:
施工检测的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控制工程总体或相应部位的施工质量通常要依据有关的技术标准用规定方法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构件抽取必须数量的样品进行检测检验并根据其结果来决定所代表部位的质量 。这是控制和决定施工质量水平所采取的重要技术措施 。试件、试块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是保证这一措施有效的前提条件 。因此施工检测应当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
一见证取样和送检
所谓见证取样和送检是指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人员的见证下由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人员对工程中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在现场取样并送至具有法定资格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的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