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录的作者是谁:洗冤集录内容简介和作者名

洗冤集录的作者是谁(洗冤集录内容简介和作者名)
《洗冤集录》为宋朝人宋慈(1186-1249)的法医学著作 。是世界上最早的一部较完整的法医学专著,通称《洗冤录》 。
宋慈,字惠父,南宋建阳(今属福建)人 。宋宁宗嘉定十年(1217)进士 。历任主簿、县令、通判兼摄郡事等职 。嘉熙六年(1239)升任提点广东刑狱,以后移任江西提点刑狱兼知赣州 。淳佑年间,提点湖南刑狱并兼大使行府参议官 。这一期间,宋慈在处理狱讼中,特别重视现场勘验 。他对当时传世的尸伤检验著作加以综合、核定和提炼,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实践经验,完成了这部系统的法医学著作 。
《洗冤集录》的宋刊本迄今尚未发现,现存最早的版本为元刻本《宋提刑洗冤集录》 。内容自“条令”起,至“验状说”终,共5卷,53条 。从目录来看,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宋代关于检验尸伤的法令;验尸的方法和注意事项;尸体现象;各种机械性窒息死;各种钝器损伤;锐器损伤;交通事故损伤;高温致死;中毒;病死和急死;尸体发掘等等 。
《洗冤集录》是集宋慈以前外表尸体检验经验之大成的著作 。作者在书中开篇即提出不能轻信口供,认为“告状切不可信,须是详细检验,务要从实”,对疑难案件尤“须是多方体访,务令参会归一,切不可凭一、二人口说,便以为信” 。他还提出检验官必须亲临现场、尸格必须由其亲自填写的尸体检验原则 。
《洗冤集录》虽成书早在1247年,但其中所取得的科学成就是很多的 。举其要者,有如下几个方面:
(1)对一些主要的尸体现象,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认识 。《洗冤集录》中称:“凡死人,项后、背上、两肋后、腰腿内、两臂上、两腿后、两腿肚子上下有微赤色 。验是本人身死后,一向仰卧停泊,血脉坠下致有此微赤色,即不是别致他故身死 。”这里所称“血坠”,即是现代法医学中的“尸斑” 。本书还明确提出了动物对尸体的破坏及其与生前伤的鉴别方法:“凡人死后被虫、鼠伤,即皮破无血,破处周围有虫鼠啮痕,纵迹有皮肉不齐去处 。若狗咬,则痕迹粗大” 。
(2)提出了自缢、勒死、溺死、外物压塞口鼻死四种机械性窒息 。《洗冤集录》关于缢死征象的论述指出:自缢伤痕“脑后分八字,索子不交”,“用细紧麻绳、草索在高处自缢,悬头顿身致死则痕迹深,若用全幅勒帛及白练、项帕等物,又在低处,则痕迹浅” 。还指出:“若勒喉上,即口闭,牙关紧,舌抵齿不出;若勒喉下,则口开,舌尖出齿门二分至三分”,“口吻、两颊及胸前有吐涎沫” 。关于勒死,书中指出它与缢死不同之处在于项下绳索交过,绳索多缠绕数周,并多在项后当正或偏左右系定,且有系不尽垂头处 。对于溺死的征象,书中强调为:“腹肚胀,拍着响”,“手脚爪缝有沙泥”,“口鼻内有水沫”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