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拆迁补偿标准规定,2021年无锡市拆迁旧城改造补偿条例( 三 )


两面临街调节系数只适用于营业用房底层 。
(三)营业用房以区位补偿价为基价,二层递减20%,三层递减30%,四层及四层以上递减40%,地下室及半地下室递减60% 。
底层营业用房补偿价等于区位补偿基价乘以开间进深比调节系数乘以两面临街调节系数 。
二层以上营业用房补偿价等于区位补偿基价乘以楼层调节系数 。
非住宅房屋上述区位调整累计不低于同区位居住区位补偿标准 。
第十五级拆除由政府定价的出租非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根据租赁双方有关处置租赁关系的书面协议所约定的方式,支付拆迁补偿款 。无约定或约定不成的,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可以选择房屋补偿 。
以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将房屋作价补偿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人,商业区位补偿款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承租期不满2年的,商业区位补偿款支付给被拆迁房屋所有人;
(二)承租期超过2年,不满5年的,商业区位补偿款的9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10%支付给承祖人;
(三)承租期超过5年,不满10年的,商业区位补偿款的7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30%支付给承租人;
(四)承租期超过10年,不满15年的,商业区位补偿款的5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50%支付给承祖人;
(五)承租期超过15年,商业区位补偿款的30%支付给被拆除房屋所有人,70%支付给承租人 。
承租期是指被拆除房租赁契约中租赁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 。
第十六条拆除按照协商议定租金出租的房屋,房屋所有人应当与使用人解除租赁关系(租赁合同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拆迁人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 。
第十七条货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搬迁期限内搬迁,拆迁人应当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将货币安置补偿款存入,指定的银行,由银行开具购房存款单 。拆迁人不得以现款方式支付给被拆迁人货币安置补偿款 。
第十八条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款应当由被拆迁人专项用于购买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销售的商品住宅或其它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
购房存款单不得随意兑取现金,但被拆迁人购买住房的价款低于购房存款单款额,或被拆迁人确有别处住房,且面积达到届时市政府规定的人均居住面积标准,拆迁后不再购房的,经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可以按有关规定以现金方式提取房屋拆迁补偿款 。
购房存款单不得转让、质押 。
非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款原则上用于被拆迁人购置非住宅用房 。
第十九条被拆迁人以货币安置补偿款购买住房的,应当向有关银行提交房屋拆迁货币安置补偿协议、购房合同和购房存款单 。有关银行应当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将购房存款单的款额转账支付给房屋出售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