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 三 )


这次我支持律师从实际出发纷纷现场对于吴某的伤害性 。
最后的独白
著名的法学教授罗翔说过:“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 。
是的 , 他保护着我们的安全 , 捍卫着道德的最低底线 , 让我们能够坐在阳台上讨论这事的合理性 , 在认知上门提升法律意识 , 这也是我一直关注一些特殊案例的初衷 。
不知道是谁提出不用舆论判案 , 对于案件的真相来说 , 舆论有时候是粗暴简单的 , 当我们关注什么 , 它就会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 。
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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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20年5月份开始至今已有一年多了 , 面对十年有期徒刑对于一个16岁青少年来说太残忍了 , 希望可以在后续给予更好的处置 , 毕竟每个人都是珍爱生命 , 不到最后一刻不会以命相博 。
每一次命案的发生 , 我们更多应该看到其背后代表着什么?说到底是一个16岁少年与一名无业有劣迹青年的冲突 , 他们都有各自涉黑的程度 , 都能叫上几个朋友 , 在如此年龄为了维护自己的面子 , 拿前途开玩笑 , 是我觉得在这件案件中让人忽视的一个关注度:
如何正确引导下一代 , 确定正确的三观 , 不会在迷途之中越陷越深 。
吴女士最后也表示会相信法律 , 希望能够考虑当时的环境 , 能够公平公正地对待迷途之中的孩子 。
我喜欢陈兴良的《法治的最大特征应当是使人成其为人》的一段话 , 用在这里最合适不过:
“一种圆满的完善的法应当具有人情味 , 内含一种情理 , 没有情理的法是一种桎梏、一种奴役 , 所以 , 法应当具有人性基础 。法不仅应有秋风扫落叶般的严酷 , 还要有春风煦日般的温暖 。只有这样的法才是我们要追求的 。”
少年遭持刀围殴反杀一人被判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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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江鄉贰的独白
配图:新闻报道&网络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