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如何写?(13)


第四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经营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后,剩余利润按投资比例分配,利润每年分配一次 。
2.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收益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处置,未经共同投资人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质押 。
3.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亏损的,共同投资人有义务按出资比例追加出资;经共同投资人协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资人注入资金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资,应承担延期出资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同时向守约方承担其应出资额每日5%的经营损失 。任一方出资延期超过2个月致使无法经营,或任何一方明确表示不再出资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出资的,违约方除承担所有经济损失责任外,还应向守约方支付其应出资额(按预计投资额核算)20%的违约金 。
4.因亏损追加投资、引进投资人不能实现的,经协商一致按《公司法》规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折价转让 。
第五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共同投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
3.未经全体投资人同意,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对项目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本协议一式叁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3 .共同投资人应遵守本协议,不得擅自违约,否则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
4.共同投资人在履行本协议时发生争议,应当本着精诚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至共同投资物业所在地法院处理 。
甲方(签字):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 _____
丙方(签字):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
联系电话:______ 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