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开发承包合同( 四 )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 ,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 。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 , 即承包期内 , 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 ,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 , 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 。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 , 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 , 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 , 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 ,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 , 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 , 但在承包期内 , 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 , 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 。承包期内 , 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 , 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 。合***同期满即到20xx年1月1日后 , 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 , 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 , 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 , 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 , 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 。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 , 承包费用酌情减少 , 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 , 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 , 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 , 乙方不得干涉 。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 , 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 , 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 , 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 , 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