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幼儿园收费标准怎么写?( 二 )



杭州幼儿园收费标准怎么写?


陕西省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工作 , 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 , 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儿园的合法权益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印发的《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等规定 , 结合我省实际 , 制定本实施细则 。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陕西省行政区域内所有经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以下简称“幼儿园”) 。
第三条 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 , 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以下简称“保教费”) , 对在幼儿园过夜住宿的幼儿可以收取住宿费 。
各级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逐步提高财政投入占生均保教费成本比重 。
第四条 公办幼儿园收取的保教费、住宿费收入纳入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 实行政府定价;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纳入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 , 实行市场调节价 。
第五条 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 , 由各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 , 体现公益性和普惠性 , 统筹考虑政府投入 , 根据当地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提出具体意见 , 经同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 , 三部门共同报设区市人民政府审定后执行 , 并抄送省级价格、教育、财政部门 。
不同等级的公办幼儿园 , 保教费标准可有所不同 , 但在同一县(区、市)域内相同等级的幼儿园保教费标准应统一 。
第六条 提出制定或调整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意见时 , 应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具体项目;
(二)现行收费标准和申请制定的收费标准或拟调整收费标准的幅度 , 以及年度收费额和调整后的收费增减额;
(三)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四)申请制定或调整收费标准对幼儿家长负担及幼儿园收支的影响;
(五)幼儿园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状况 , 以及政府补助和社会无偿投入(包括赞助)有关情况;
(六)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
第七条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标准根据年生均保育教育成本 ,  2 在抵扣政府投入后合理确定 。
保育教育成本包括以下项目: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及福利、社会保障支出、公务费、业务费、降温取暖费、修缮费、幼儿保育教育及生活必需品费用等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不包括灾害损失、事故、经营性费用支出等非正常办园费用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