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灾应急预案格式怎么样?( 三 )


3.3.1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
3.3.2农业重大自然灾害信息应24小时内报告详情 。3.4灾情发布
农业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需要对外发布的,报县政府领导同意,由农委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其它部门不得自行发布 。3.5预警报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立即发出农业自然灾害预警 。3.5.1收到气象、水利等部门的灾害预测预报 。3.5.2旱、涝等自然灾害趋重 。3.5.3大到暴雪,可能造成大棚倒塌、农产品市场供应困难 。
3.6预防控制
3.6.1组织、思想准备 。不断完善农业防灾减灾组织,落实责任制 。加强宣传,强化农业部门和农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做好防大灾抗大灾的思想准备 。3.6.2工程准备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农田设施、棚室建筑的加固和防护,增强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
3.6.3预案准备 。根据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的发生规律,修订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确定防御重点;研究制定关键时段、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农业抗灾救灾、恢复生产措施;指导自然灾害多发地区的农业生产结构调整,提高农业灾害的规避能力 。
3.6.4物资、技术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种子、农药,协调其它农业救灾物资 。广泛宣传农业防灾减灾技术,开展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攻关 。3.6.5适时防控
及时组织抢收已成熟的农作物;对没有成熟和来不及抢收的农作物,因地制宜地采取防护措施 。
接到低温冻害、干热风等灾害预报后,立即组织、指导农民采取熏烟、覆盖以及喷灌、喷药等相应防范措施 。4 灾害分级和应急响应
县农委根据农业自然灾害发生范围、强度和受灾面积,分四级启动应急响应 。4.1 Ⅰ级应急响应
4.1.1一次突发性灾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响应:
(1)发生涉及三个以上乡(镇)区域性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10万亩以上 。
(2)二个乡(镇)发生特大农业自然灾害,农作物受灾面积达到5万亩以上 。
(3)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划为Ⅰ级响应的农业自然灾害 。4.1.2 Ⅰ级响应行动
(1)由县农业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主持会商,部署应急处置工作 。重大问题报请县政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2)及时向重灾区派出救灾工作组和专家指导组,指导救灾工作 。(3)提出救灾意见和措施,商县财政局预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争取国家救灾资金 。
(4)必要时采取统一采购种子,协调恢复农业生产所需救灾物资 。(5)监督救灾应急措施的落实和救灾资金、物资的使用 。4.2 Ⅱ级应急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