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商场租赁合同怎么写?( 五 )


A.乙方违反本合同三(1)条的约定超范围经营
B.乙方违反本合同六(3)条的约定未按时补交保证金的
C.乙方违反本合同十(7)条的规定不遵守统一经营时间的
D.乙方违反本合同三(3)条规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被顾客投诉,在一周内累计达3次以上
E.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拒绝改正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商场景商业步行街管理规定、合同约定的行为 。
F.如乙方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被新闻媒体负面报道、被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批评或处罚等
G.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或非法经营或侵害他人利益被甲方给予3次以上书面警告
H.如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
I.如乙方殴打、漫骂、侮辱顾客,或在商场景步行街内打架斗殴、聚众滋事以及其他损害商业步行街声誉的和形象的行为
J.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十(2)条约定的
K.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赔偿
(6)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上述各条款规定者,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乙方卖场经营权利,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甲方一切损失
(7)合同期满未再续约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经甲方通知而终止合同,乙方于接到终止合同通知后3天内负责将商品撤离现场,如故意拖延不履行,视为抛弃其所存留于专柜(架)的货物,任由甲方处理
(8)乙方于合同终止日应立即清偿各项费用,如仍不足者,甲方可行使留置权,并依法追诉 。
第十五条续约
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有优先续约权,乙方如欲续约,应于期满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订合同 。
第十六条合同终止
(1)本合同履行期满
(2)因任何一方违约,按照本合同约定可终止
(3)租赁期内,经双方协商,提前终止合同履行
(4)其他合同终止情形
第十七条租赁卖场的交还
(1)在本合同期满而双方未予续签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于本合同终止日后三日内将承租卖场景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等以良好、整洁、清洁、适租的状态交还甲方
(2)租赁卖场炕还前,乙方应将物品自行负担费用搬出承租铺位 。否则,乙方应按照约定交付租金及有关费用
(3)租赁卖场炕还时,乙方装修等不可拆除的设施归甲方所有,但甲方要求乙方恢复承租铺位原状的,乙方应予恢复,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保证金
第十八条其他事项
(1)联络与通知:
A.本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通讯联络方式为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通讯联络方式,如有一方变更,应在变更后的两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变更方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