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诗词流派 唐宋诗词( 六 )


近代学者王国维《人间词话》说:“词之为体,要眇宜修,能言诗之所不能言,而不能尽言诗之所能方 。
诗之境阔,词之言长 。
”这里比较诗词体制的短长,也是对唐宋之诗与词进行比较,抓住关键,颇具特识,当然也不可能将两者特征全部概括 。
下面拟就词体的特殊性与审美价值、宋词的基本风貌作浮光掠影的介绍,附述一些有关词的常识,以供读者参考 。
婉约与豪放——宋词中的两种主要艺术风格 明张綖:“少游多婉约,子瞻多豪放,当以婉约为主 。
”清王士祯加以补充道:“仆谓婉约以易安为宗,豪放惟幼安称首” 。
(见《花草蒙拾》)这些从宏观角度概括宋词中两川主要艺术风格,而以秦观、李清照和苏轼、辛弃疾分别为其代表作者 。
这几乎已成为宋词研究中的通论 。
前代论词者多崇尚婉约而以豪放为别调,近世论者则有独推豪放为积极而以婉约为低靡 。
那些硬把宋代词人划分为对立的两派并在其间强分优劣的,均不免有其片面性或属机械论,有些学者完全否论两种风格流派的存在,也似矫枉过正 。
按词中之豪放与婉约乃属艺术风格范畴,犹南宋严羽论诗“大概”有“优游不迫”与“沉着痛快”,清姚鼐论散文风格之分阳刚与阴柔,近世王国维论美学之有宏壮与优美 。
两种概念本身有着相当的模糊性,两者相互关系也是辩证的,并非壁垒分明 。
宋代词人之分派乃后人参照其代表作品的主要特色而作大概的归纳,不是说其作品都是清一色,不妨碍他们创作或欣赏多种艺术风格,尤其大作家往往是多面手,更不是说婉约、豪放之外,词坛别无其他艺术风格存在 。
“婉约”一词,早见于先秦古籍《国语·吴语》的“故婉约其辞”,晋陆机《文赋》用以论文学修辞:“或清虚以婉约,每除烦而去滥 。
”按诸诂训,“婉”“约”两字都有“美”“曲”之意 。
分别言之:“婉”为柔美、婉曲 。
“约”的本义为缠束,引伸为精炼、隐约、微妙 。
故“婉约”与“烦滥”相对立 。
南北宋之际《许彦周诗话》载女仙诗:“湖水团团夜如境,碧树红花相掩映 。
北斗阑干移晓柄,有似佳期常不定 。
”并评云:“亦婉约可爱 。
”此诗情调一如小词 。
“婉约”之名颇能概括一大类词的特色 。
从晚唐五代到宋的温庭筠、冯延巳、晏殊、欧阳修、秦观、李清照等一系列词坛名家的词风虽不无差别、各擅胜场,大体上都可归诸婉约范畴 。
其内容主要写男女情爱,离情别绪,伤春悲秋,光景留连;其形式大都婉丽柔美,含蓄蕴藉,情景交融,声调和谐 。
因之,形成一种观念,词就应是这个样子的 。
北宋中期时人曾说:苏轼的“以诗为词”为“要非本色”(见陈师道《后山诗话》);秦观“诗似小词”,苏轼“小词似诗”(见《王直方诗话》) 。
“本色”“小词”之论当属婉约派的主张 。
李清照“别是一家”说中认为只有晏几道、贺铸、秦观、黄庭坚“始能知之”(《词论》),反映她所崇尚也是婉约一宗,虽然贺铸以至李清照都有并不婉约之作 。
宋末沈义父《乐府指迷》标举的作词四个标准:“音律欲其协,不协则成长短之诗;下字欲其雅,不雅则近乎缠令之体,用字不可太露,露则直突而无深长之味,发意不可太高,高则狂怪而失柔婉之意 。
”可说是对婉约艺术手法的一个总结 。
宋人也有以婉约手法抒写爱国壮志、时代感慨的,如辛弃疾的《摸鱼儿》(更能消几番风雨)及宋未周密、张炎等一些词章 。
但其表现多用“比兴”象征手段,旨意朦胧,须读者去体味 。
有些论者对原来也许并无专门寄托的委婉隐约之词,也深求其微言大义,如清代词论家张惠言《词选》评欧阳修《蝶恋花》(庭院深深深几许)、苏轼《卜算子》(缺月挂疏桐),句句为之落实时事,以为讽喻政治,那就不免穿凿附会,反而缩小这些词作的感慨万端而难以名状的典型意义 。
婉约词自有其思想艺术价值,已见上文 。
然而有些词人把它作为凝固程式,不许逾越,以至所作千篇一律,或者过于追求曲折隐微以至令人费解,这就走到创作的穷途了 。
“豪放”一词其义自明 。
宋初李煜的“金剑已沉埋,壮气蒿莱”(《浪淘沙》),已见豪气 。
范仲淹《渔家傲》(塞下秋来风景异)也是“沉雄似张巡五言” 。
正式高举豪放旗帜的是苏轼,其《答陈季常书》云: 又惠新词,句句警拔,诗人之雄,非小词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