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厦门人才补助政策,厦门人才引进细则,补贴详情

为认真贯彻落实《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1行动纲要》、《厦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引进、培养、集聚适应厦门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优化要求的高技能人才,带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素质整体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服务厦门先进制造业(十三条产业链)、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为目标,以实施高技能人才“三个六”培养工程为抓手,紧紧抓住引进、培养岗位使用、激励评价等环节,充分发挥企业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体作用,重点引进一批高技能拔尖人才,培养造就数量充足、梯次合理、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 。
第二条 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引进、培养、评价、交流、激励机制,形成引进快、培养好、使用效果优的工作格局,促进高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 。到2021年,全市引进的高技能拔尖人才达到40人,高技能人才集聚总量达到12万人以上 。
第三条 高技能人才是指在岗位一线,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有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岗位技术人员 。高技能拔尖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艺和精湛技能,达到省、市行业领先水平,能够满足厦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急需,由用人单位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合格并满足引进要求的技能人才 。
第二章 完善培养机制
第四条 实施国(境)外培训工程 。每年从我市紧缺技术工种中选派30名具有技师以上技能水平、富有创新潜力的一线优秀高技能人才和职业技工院校名师到国(境)外知名企业、知名培训机构进修深造,学习借鉴国(境)外先进制造工艺技术和先进职业教育培训理念、方法 。对选派到国(境)外进修深造者,市财政给予每人总费用4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 。
第五条 实施政府购买培训成果 。在全市持续组织实施企业优秀青年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企业紧缺(急需)工种高技能人才培养项目、技师培训项目等,对在定点培训机构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工程项目,且经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政府给予全额培训补贴 。
第六条 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鼓励行业企业和各区开展各种形式的技能竞赛、技术比武活动,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每年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海峡两岸、厦漳泉同城化职业技能大赛,不断拓宽高技能人才评价考核选拔成长通道 。
第七条 建设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 。要在全市行业、企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优秀高技能人才,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和技师工作站,开展培训、研修、攻关、交流等活动 。到2021年,全市要建立5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市级技师工作站,形成较为完善的高技能人才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和绝技绝活代际传承培训推广网络机制 。财政部门对每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和市级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5万元和3万元经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