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词成就孩子( 四 )


”而苏轼也有“元轻白俗”的评语 。
他们所讥评的“元白”诗歌,便是指“元和体” 。
何谓“元和体”? 元稹在《上令狐相公诗启》中说得明白:“稹与同门生白居易友善,居易雅能为诗,就中爱驱驾文字,穷极声韵,或为千言,或为五百律诗,以相寄 。
小生自审不能以过人,往往戏排旧韵,别创新词,名为次韵相酬,盖欲以难相挑耳 。
江湖间为诗者复相仿效,力或不足,由至于颠倒语言,重复首尾,韵同意等,不异前篇,亦自谓元和体诗 。
”据此可知,所谓“元和体”,是指元白那些“次韵相酬”、“铺陈故实、排比声韵”的长篇排律和吟咏杯酒光景、艳情风月的零篇碎章 。
在当时及后代一些诗人的心目中,“元白”之成为诗派且产生影响的正是这些诗篇 。
新乐府诗派 对“元白诗派”,也有另一种理解 。
其中,清人越翼《瓯北诗话》说得最为详明:“中唐诗以韩、孟、元、白为最 。
韩、孟尚奇警,务言人所不敢言;元、白尚坦易,务言人所共欲言 。
试平心论之,诗本性情,当以性情为主……坦易者多触景生情,因事起意,眼前景,口头语,自能沁人心脾,耐人咀嚼 。
”我们今天理解的“元白诗派”,就是指同“韩孟诗派”相对的以浅切顺畅的语言直接反映现实的诗歌流派,也有人称其“新乐府诗派” 。
白居易的创作代表了元白诗派的最高成就 他在实践与理论两方面的得失都表现得十分明显 。
从实践方面看,白居易作诗,不同于“韩孟诗派”的缒幽凿险、开径自行,而是有意识地运用平易浅近、惹人喜爱,以至于“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歌琵琶篇” 。
同时代的李肇曾以“浅切”两字作为白居易诗评语 。
所谓“浅切”,按我们今天的理解,“浅”不是肤浅,而是语言平易近人;“切”是贴切,指叙事合于事,写景切于景,抒情贴于情,总之能贴切地表达题意 。
最见白居易“浅切”风貌的,是他的一百七十二首讽喻诗,特别是其中的《新乐府》五十首和《秦中吟》十首 。
这些讽喻诗,内容上多能紧密联系社会现实,深入反映人民疾苦,大胆揭露政治黑暗;艺术表现上或直赋其事,或托物寄意,“首章标其目”,“卒章显其志”,取材典型,主题集中对比鲜明,句式灵活,语言明白顺畅 。
尤其是“一吟悲一事”的写法,已接近于今天所说的在个性中体现共性的典型手法 。
这是其“得” 。
但白居易后期仕途腾达,思想消沉,创作衰退,晚年更是寄情声色,托思禅宗,作品多矜富耀贵,吟弄风情,知足保和,格调较低 。
艺术上,有的铺陈故实,排比声韵,自矜淹博;有的则“浅”而不“切”,近于粗俗,意太详,语太露,缺少韵味和气势 。
这两种倾向,都是同他“浅切”的基本风格相径庭的,可视为其“失” 。
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从理论方面看,白居易继承儒家“比兴美刺”的诗论传统,提出“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的主张,在“美刺”中突出了“刺”,强调了诗歌批评政治社会的功能 。
与之相应,他认为诗歌应写得“辞质而径,言直而切,事核而实,体顺而肆” 。
这种主张,对他“浅切”诗风的形成固然有决定性的积极的影响,同时却也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了严重的局限 。
他过分强调诗歌创作要“合于时”——“俾补时阙”,把为封建统治服务视为诗歌的唯一功能,而往往忽视了诗歌多方面反映现实人生、抒写个人感情的作用;他过分强调“事核而实”,而往往把艺术真实同生活真实混合起来;他过分强调“质直”、“顺肆”,而往往否定了诗歌艺术风格、艺术手法的多样性 。
这些认识上的局限,在他对自屈原迄于李白的浪漫主义诗歌传统所作的否定性评价中反映得最为突出 。
因此,我们说,审视白居易的创作理论,同样是有“得”有“失” 。
关于家长对孩子的爱的诗歌展开全部 上帝给我一个任务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 。
我不能走太快,蜗牛已经尽力爬,为何每次总是那么一点点?我催它,我唬它,我责备它,蜗牛用抱歉的眼光看着我,彷佛说:「人家已经尽力了嘛!」我拉它,我扯它,甚至想踢它,蜗牛受了伤,它流着HAN,喘着气,往前爬…真奇怪,为什么上帝叫我牵一只蜗牛去散步?「上帝啊!为什么?」天上一片安静 。
「唉!也许上帝抓蜗牛去了!」好吧!松手了!反正上帝不管了,我还管什么?让蜗牛往前爬,我在后面生闷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