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婚、换亲与租妻:一个荒唐却无奈的农村单身世界( 四 )


从这两例换亲的个案中,我们似乎都能看到,换亲行为是单身汉家庭和个体为了达成婚姻,而不得已采取的策略行为 。涉入其中的家庭或个人,存在着多方博弈关系 。一些个体成为受益者,一些个体则成了利益受损者 。从双方家庭而言,则是一种共赢 。在这里我们也注意到了这样的现象,换亲中受益者多是男性,而受损者多数为女性 。在个案1中,小杨的妹妹嫁给一个残疾人,虽然内心不愿意,但面对家庭压力不得不服从 。个案2中兰花虽然表示愿意嫁给游手好闲的刘家人,但在心里是为了报答哥哥的养育之恩 。我们也注意到这两例换亲均发生在20年前,那时的农村,父母是儿女婚姻的主要决策者,特别是女儿出嫁上,父母的决策更是举足轻重的,女儿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只能服从父母的安排 。当然,父母亲的安排也是出于家庭整体利益的考虑,比如为单身汉儿子“讨媳妇”,不得已才牺牲了女儿的婚姻自主性 。
本文转自《设计与哲学》,ID:PhilosophyDesign
然而,时过境迁,当下的农村的婚姻缔结中,男女两性主体地位的崛起,特别是女性对于婚姻决策权的掌握,使得换亲的发生率极低 。中国农村在经历了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之后,即便那些边远地的村落,父权制也已经开始衰微 。不排除一些家庭,在单身汉儿子无法结婚成家之时,仍然会考虑用女儿来交换儿子的“婚姻”,但女性在婚姻决策中主体地位的崛起,强烈地拮抗着家庭权威对于个体婚姻做出的安排,让这种婚姻策略越来越难以实施 。
▍典妻
如果我们认同婚姻是一种契约关系,那么以金钱为媒介的交换以及用一桩婚姻为媒介的交换婚姻,旨在建立一种长期的契约关系 。在人类婚姻发展过程中还存在过一种短期的契约婚姻关系 。这种短期的契约婚姻关系称为典妻/租妻 。
所谓的典妻/租妻在不同的地区,典妻/租妻的称谓有所不同 。例如在东北称为搭伙或拉帮套,甘肃称为僦妻、陕西称为串门子等等不一而足 。称谓不同,但婚姻形态基本类似,动因也大体相同 。就是将妻子当成商品典当给别人,双方签订契约,约定期限、租价以及具体要求 。一旦契约签订完毕,出典的妻子就和承典人形成一种临时的夫妻关系 。在中国历史上,典妻和商品交易中的物权转移相同,男子典妻之后,失去了对妻子的占有权,而承典人则相应地获得了这种权利 。尽管典妻婚姻是建立一种临时的夫妻关系,却也讲究仪式,一般要经过媒证、订约、下聘、迎娶等环节 。从某种意义上讲,典妻也是一种婚姻制度,至少是正式婚姻的一种补充 。
买婚、换亲与租妻:一个荒唐却无奈的农村单身世界
文章图片

电影《光棍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