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婚、换亲与租妻:一个荒唐却无奈的农村单身世界( 六 )


这是一则典型的“坐堂招夫”形式的婚姻 。它与招婿上门不同,招婿上门是法律允许的婚姻形态,而坐堂招夫则是通过私下签订协议组建临时夫妻,是一种非法的婚姻形态,不受法律保护 。因此,这类婚姻的发生,只有在双方各有需求的情况下才可能发生 。至少应该具备两个条件:其一丈夫及其家庭有实际困难,有招夫需求 。本例中,丈夫死亡,无力抚养子女 。其二承典人需是单身汉,并愿意上门充当典夫,承担养家之义务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变体的典妻婚姻形态在贫穷落后、单身汉较多的农村地区发生率较高 。在我所访谈的江边村,同样也发现了类似的案例 。
这则个案中,吴远将妻子租给单身汉老高,获取500元租金 。虽然双方仅限于口头约定,却仍然符合典妻的特征 。单身汉性缺乏,有夫妻生活的需要,而典妻家庭急需用钱 。两种需求,促成了这桩荒唐的交易 。知情人透露,要不是这桩交易最后变卦引发纠纷,恐怕外人并不知晓 。原来吴远不到3天就偷偷地把妻子接回了家,老高上门讨要租金未果,并遭到对方殴打 。事发后,村委会出面调解此事,才让事态得以平息 。
尽管,当下中国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与过去社会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然而,随之而来的贫富差异问题却日益突出 。偏远贫困地区的农民终日围绕生存而苦苦挣扎,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大有人在;而一些东部的农村地区,村民们却过上了与城市人无差异的现代化生活 。贫困偏远地区的未婚女性在比较优势的驱使下,嫁到条件更好的地区,女性资源外流加剧了本已失衡的性别比,从而导致许多单身男性无法建立家庭 。性匮乏与贫困两种因素的叠加,使得像典妻/租妻这样的荒唐行为在贫困落后农村的发生在所难免 。在江边村调查过程中,我们还了解到10年前的一桩租妻生子的个案 。
简言之,类似典妻这类有违人性婚姻形态的发生,是农村经济贫困、社会保障缺失以及性别比失衡等因素叠加作用的结果 。现在也成为某些单身汉获取短暂婚姻生活和性满足的一种策略 。
本文摘编自《村落里的单身汉》(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篇幅所限,注释从略,内容有所编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