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管理制度范本10篇(14)


11.4问题账款发生后单位未在2日内报法律顾问处处理的逾期15日仍未提出的由单位自己负责处理 。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减少坏账损失防范财务危机;为了避免工作人员面临道德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管理应收账款 。
第三条信用、财务、会员服务中心等部门应按分工明确、责权对应、职责清楚 。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应收账款是指协会因授权等发生的应收款项其涵义与会计准则中应收账款科目相同 。
第二章应收账款限额管理
第五条财务部根据协会资金运用和需求状况确定费用缓交的限额(即:应收账款的总规模) 。
第六条财务部在每年12月28日之前将下年《应收账款限额表》送达给信用管理部 。
第七条如有必要财务部能够同时确定季限额或月限额作为信用管理部确定长期赊销合同的依据 。
第八条财务部制定的限额送达后确实需要调整的应在信用管理部对外赊销合同生效前提出并须经总裁批准 。
第三章费用缓交管理
第九条会员服务中心等接到客户的缓交费用申请后将相关资料转给信用管理部 。由信用管理部负责确定赊销额度的审批 。
第十条除非有个性状况协会不批准会员或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费用缓交申请 。
缓交申请书中应承诺交费时限和cs条款 。
对于经济确实困难的社会人士、对于贷款上学的大学生提出的信用资格考试及相关费用的缓交申请无论是否超过了财务部的应收账款限额信用管理部均应批准缓交申请 。
缓交批准后应为申请者建立信用档案记入《应收账款管理台账》跟踪记录、监控该单位的信用状况 。发现不正常状况时应当及时调整赊销额度 。
第十一条信用管理部批准的赊销额度不得超过财务部门确定的应收账款限额 。
第四章商账催收
第十二条会员服务中心等负责应收账款未到期时的提示付款和逾期15日内的欠款催收并制作催收记录催收未果的应收账款应当连同催收记录立即移交给信用部门负责 。
第五章本制度的评价、完善与反馈
第十三条制度的定期评价 。每年于9月1日之前对本制度进行评价评价的资料是:本制度的作用与好处本制度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然后根据评价的结果完善本制度 。
第十四条制度的不定期评价 。协会内每一位员工和每一个部门均有权提出完善本制度的推荐推荐应当详细说明完善的理由、必要性和可能性推荐一般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信用管理部应根据口述资料制作书面的推荐书 。信用管理部接到制度修订推荐后立即向总裁汇报由总裁决定是否修订或召开专门会议讨论修订推荐 。